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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佩戴工作牌办事拖拉都要追责

关键词: 日期:2014-09-16 

 未佩戴工作牌胸牌办事拖拉都要追责

      仅行政许可类,就有15种情形可追究行政过错责任,包括不在办公场所公示材料的;不一次告知申请人材料的;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等。
 
  同时,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空岗的,上岗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、穿制服的;对服务对象不理睬、不答复的,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、拖延不办的,都将追究行政过错。《办法》规定,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: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、扣发奖金、诫勉谈话、辞退等。
 
  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过错情形的;干扰、阻碍、不配合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;申诉人、控告人、检举人或责任追究承办人员打击报复的;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或收受当事人财物、接受当事人宴请、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或娱乐活动的,将从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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